一、部门概况
1、区总工会经区政府三定方案核定总工会机关编制8人,附属编制1人,性质属于群众团体,下属2个事业单位,文化宫和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区总工会机关现有职人员10人(其中2人为调研员),退休人员10人,文化宫事业编制5人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8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暂无人员。
2、工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明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3、根据《工会法》及《工会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在银行开设账户,对工会经费财产实行自主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工会适当的经费补助。由此,区总工会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全额拨款补助。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2015年我区财政预算总收入为260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津贴补助230万元,项目支出补助32万元),预算总支出260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23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用于城市化收入劳模困难补助20万元,职工帮扶中心帮扶困难职工5万元,劳模协会经常性活动支出5万元。
2、我会“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没有列入。